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

關於相見這回事

今年2013年9月份認識了一位新朋友,
文字上很有共鳴(至少我會很想回應她的文字),認識沒多久她自己一個人搭著火車環島旅行去了,還好沒有因為這個旅行而斷絕了聯繫。當時我真想大喊:好久沒遇到文字上的知音了!

我不是個喜歡認識新朋友的人,應該說我不善於交際,加上認識新朋友需要花時間經營以及熟悉,如果一開始沒有相似的想法或是興趣的話,彼此交流的話題會很難繼續下去,很容易流於制式化的書信,這一點意義也沒有! 所以遇到這一位聊得來的新朋友,我很珍惜,但對她一開始好像太熱情了,應該沒有人會在認識一個月之後主動表示欣賞的感覺,大部分的人應該會敬而遠之,能躲多遠就躲多遠吧? 人,似乎習慣周遭的冷漠,哪天遇上熱情的傢伙恐怕會以"怪人"稱之 (?)
其實我的欣賞只是很單純的表達我喜歡你這位朋友,至少我想表達出那好久沒有找到共鳴的感覺啊!


後來呢? 坦白說她可能心情不太好,所以比較少分享她的生活了,但也有可能是因為我一開始的熱情嚇到她了,讓她卻步了 (?)  只好認命地敲敲自己的頭,這是我自找的,明知道這樣的表達方式是一種自殺式的表現,為什麼還是去對她這麼做呢? 因為我想做自己,我一點也不想假裝是另一個人,所以一切交給上帝吧!

我想日久見人心,如果她願意認識我久一點,就會知道我不是那種人。

我想我還是在這裡寫點什麼,至少這裡不會有人會因為我的文字而有所負面的反應。




看著天空,望著遠方,聖誕節本該是個充滿希望的節日,如果說這陣子的失落感導致沒有想要過節的氣氛,那麼我是否該將"可能見面"這回事當作絕對不會發生呢?  雖然我還是會想著她為什麼一再提起想要過聖誕節呢? 無非是要離開台灣了,想要保有美好的回憶吧 (?)

這時候我想起了一段文字:
我渴望能見你一面, 但請你記得,我不會開口要求要見你。 這不是因為驕傲,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無驕傲可言, 而是因為,唯有你也想見我的時候,我們見面才有意義



沒想到2013年就要這麼過了。祝福她,我的朋友,明年在英國一切順利。


我依然覺得我不適合主動去交新朋友,還是好好的過好自己的生活比較實際。(敲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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